协会章程

杭州市西湖区视力防控协会章程

第一章 总 则

第一条 本会名称:杭州市西湖区视力防控协会。

第二条 本会依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杭州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】等规定,由本区视力防控协会同业企业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、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法人。

第三条 本会宗旨: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为会员提供服务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保障行业公平竞争,沟通会员与政府、社会的联系促进行业经济的发展。围绕本行业业务,推动行业生产、科研技术、经营、管理、服务水平的提高,协助政府在行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,全面促进视力防控的发展和繁荣。

第二  任务、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

 本会的任务:加强行业服务、行业自律、行业代表、行业协调。

()积极宣传、贯彻政府的有关方针、政策,协助政府对本行业进行管理、指导和服务,承扣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中转移给本会或者委托给本会的各项任务:向政府提出建议,反映行业的诉求,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本行业的声誉,代表行业办理有关行业共同利益的事项:

()开展行业技术、营销管理和市场信息的收集、统计工作,分析市场动态,提供咨询服务及举办相关的信息发布会,向本行业提供各类信息,帮助企业提高对市场竞争的应变力,做好行业价格协调工作

()开展对眼镜业和市场的调查、预测,研究本行业发展前景与战略目标,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,参与对本行业发展、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,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的建议,参加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

(四)根据行业的发展和需求,举办不同层次及高技能人才的培训,加快行业

技术人才及营销管理人才的培养,与国际接轨,提高全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;

)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,协助政府对本行业进行管理、指导和服务,承担

法律、法规授权,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各项任务。配合政府有关部门,不定期地对会同有关管理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;

)参与国家有关质监部门对防控视保行业的产品质量、技术标准、服务质量及硬件设施等标准的制定,及各类对企业资质的审定工作;

)举办视力防控讨论会、展览会、和新产品推介会,扩大会员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,提高行业协会在社会上的地位和知名度,推动视力保健行业的健康发展;

)吸纳新会员,扩大覆盖面,增加代表性。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,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、会员与其他经营者,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;